哈尔滨工业大学创建于1920年,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1999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985工程”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2022年8个学科入选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名单。
为多渠道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保证和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哈工大苏州研究院严格按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学规范等,为有志于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在职人员提供教育,并由此为符合条件的受教育人员提供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教育支持。
一、招生学科
注:具体招生学科以当年最新招生简章为准;一般授课点为组织单位所在地。
二、申报要求以下三项满足一项即符合申报要求: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2.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3.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同等学力申硕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学位授予要求
1.完成校内规定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颁发修业证书);
2.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非试点学科考生仅需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试点学科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3.发表学术论文;
4.完成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并经有关学位分委员会审查通过,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四、招生咨询
联系地址:哈工大苏州研究院(太湖金港商业综合体K栋)1902
联系电话:0512-6652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