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图

二、办事说明
1.凡单价在1000元(含)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等资产都应建立固定资产账;
2.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使用单位需完成大型仪器设备验收,经行政事业部审批、档案归档后建立固定资产账;单价在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采购人所在团队或部门自行验收。
三、办事网址
哈工大APP:
https://fuwu.hit.edu.cn/fe/site/matterDetails?app_id=431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剑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28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