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图

二、办事说明
自制仪器设备工作流程较长,具体如下:
(一)备案
1.凡自制仪器设备项目,在项目开始执行前,须持《哈工大苏州研究院自制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自制仪器设备经费预算清单)或立项合同(封面、预算页、盖双章页)到行政事业部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过程审核(可多次)
1.项目过程中所需配套设备、材料及加工部件需要提前报账的,设备使用单位登录一站式服务平台“自制仪器设备过程审核服务”,按照实际情况和付款比例进行材料与信息填报。
2. 过程审核结束后,打印《哈工大苏州研究院自制仪器设备过程审核入账单》(以下简称入账单),持入账单、发票等材料到财务部报账,同时将所有发票拍照或扫描留存备用。
(三)验收建账
1. 自制仪器设备研制完毕验收时,设备使用单位填写《自制仪器设备鉴定财务决算表》(以下简称决算表)和《自制仪器设备支出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鉴章。
2. 仪器设备验收合格且财务部审核鉴章通过后,设备使用部门登录一站式服务平台“资产建账领用”完成资产建账。上传仪器设备照片、所有发票照片或扫描件、入账单、决算表、明细表等材料,财务处根据固定资产建账材料、决算表、明细表等做相应账务处理。
三、办事网址
哈工大APP:
https://fuwu.hit.edu.cn/fe/site/matterDetails?app_id=451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剑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28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