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研究院科研、平台与人才资源优势,精准对接长三角地区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需求,研究院梳理形成综合服务能力清单,集中展示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服务资源与合作方向,进一步畅通资源对接渠道,促进创新要素高效流动。诚邀社会各界与研究院对接交流、洽谈合作,共享创新资源,共谋发展新机遇。
本期为非全日制研究生项目清单。
一、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项目
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优质教育资源,研究院在符合学校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依托学校主体办学学院开设苏州授课点,负责执行授课及辅助培养任务。目前已开设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技术转移硕士(MTT)三个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项目。学员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完成规定培养环节后,可获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项目 | 隶属学院 | 修业年限 | 学费(苏州点) | 上课地点/方式 | 考试形式 |
工程管理硕士 | 商学院 | 一般2.5年 | 19.8万 | 苏州/周末集中 | 全国联考 |
公共管理硕士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一般2.5年 | 13.8万 | 苏州/周末集中 | 全国联考 |
技术转移硕士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基本2年 | 21.8万 | 苏州/周末集中 | 全国联考 |
1.工程管理硕士(MEM)
工程管理硕士(MEM)面向工程管理及相关领域人才,注重工程技术与管理知识的融合,培养具备系统管理思维、项目组织能力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方向:工程管理与管理实践相结合
·培养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
·学制:一般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以学校规定为准
·学费:19.8万元(学费分3次缴纳,入学时缴纳50%,第二年度同一时间缴纳40%,第三年度同一时间缴纳剩余的10%,各项目具体缴费金额以学院缴费通知为准。)
·授课方式:周末授课
·考试方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外语可在英语、俄语、日语中三选一)。
该项目适合希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协调与综合决策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2.公共管理硕士(MPA)
公共管理硕士(MPA)面向公共管理及相关领域人才,围绕公共政策、公共治理与组织管理等内容开展培养,注重理论学习与公共管理实践相结合,提升学员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培养方向:公共治理与政府管理能力提升
·培养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制:一般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以学校规定为准
·学费:13.8万元(分三次收取,第一学年:50%;第二学年:40%;第三学年:10%)
·授课方式:周末授课
·考试方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该项目适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相关组织中有意提升公共管理与综合治理能力的人员。
3.技术转移硕士(MTT)
技术转移硕士(MTT)聚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市场运营与创新管理等领域,面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及相关岗位人才,培养具备技术评估、转移转化和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的专业人才。
·培养方向: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
·培养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制:2年
·学费:21.8万元(可分两次缴纳,每次缴纳学费总额的50%,在入学起两年内完成)
·授课方式:集中授课
·考试方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666技术转移基础、888技术转移综合能力(后两门为自主命题)。
该项目适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技术转移机构及相关单位中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管理与创新服务的人员。
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项目
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
考核制,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开展选拔。学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置多类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联合培养专项,为科研机构、企业及相关单位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1. 招生方式与学科类别
·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2027年集中招生分秋季招生和春季招生两个批次,秋季招生于2026年秋季学期进行,春季招生于2027年春季学期进行,具体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安排实施。
招生学位类别:
·学术学位博士:具体招生学科及专业以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专业学位博士:我校2027年专业学位招生包括: 0854电子信息、 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8能源动力、0859土木水利、0861交通运输、0862风景园林。
学习形式: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部分专项计划外,主要招收非定向就业类考生。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主要招收定向就业类考生,具体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专项要求执行。
2. 联合培养专项
学校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设置多类型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主要包括: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接收专项内企业推荐的在职考生。
·国家实验室专项: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涉及鹏城国家实验室、苏州国家实验室、启元国家实验室、太行国家实验室等。
·高等研究院专项:根据各高等研究院发展需求及招生计划确定招生类型。
·企业及新型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专项:面向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新型大学及工程项目开展联合培养。
·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专项: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征得联合培养单位院级单位同意后申报。
其他专项:
·“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和普通考生相同,相关报考资格由主管部门审定。
·课题急需专项,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理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及交叉学科类可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
3. 在职人员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除国家及学校各类专项计划外,学校在职人员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计划主要面向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技术骨干,开展专业学位校企联合培养。
4.学制(基本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普博生为4年,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及培养管理规定》
http://hitgs.hit.edu.cn/2026/0727/c17546a398443/page.htm
5.学费与基本奖助学金
学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均需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参见:
http://hitgs.hit.edu.cn/2026/0203/c17440a387370/page.htm
基本奖助学金:
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管理办法》http://hitgs.hit.edu.cn/2026/0727/c17343a398435/page.psp。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校对于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无学业奖学金,由导师发放4万元/生·年导师津贴;对于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无学业奖学金和导师津贴。
学生因故退学,根据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学费,学生按月退还学校学业奖学金。
6.住宿
非全日制博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专项计划学生住宿安排按照专项相关要求执行。
7.其他说明
·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学科考核阶段进行,除审查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与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外,还需审查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审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
·申请人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除部分国家专项外,我校联合培养类专项均为科研计划。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与博士招生工作相关的政策,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报考提示: 博士研究生报考前,考生须主动联系相关导师,确认招生学科、研究方向及招生名额。具体招生条件、导师名单、专项计划、培养方式及学费标准等,以哈尔滨工业大学及相关招生学院当年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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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等学力申请学位项目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是满足相应条件的人员提升学术水平、申请相应学位的重要途径。相关项目按照学校规定开展课程学习、考试考核及学位申请工作。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项目介绍:同等学力申硕,面向具备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在职人员。申请人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在完成院校课程学习、达到学术考核要求后,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学位。作为国家多元化学位授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方式立足在职人员学习特点,支持从业者结合岗位开展系统学习,夯实理论基础、强化科研与实践能力,在学业达标后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招生学科:
工学 | 力学、机械工程(试点)、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试点)、电气工程(试点)、电子科学与技术(试点)、信息与通信工程(试点)、控制科学与工程(试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试点)、建筑学(试点)、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 |
理学 | 数学、物理学、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统计学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试点)、公共管理 |
经济学 | 应用经济学 |
哲学 | 科学技术哲学 |
法学 | 社会学(试点)、马克思主义理论、环保法学、经济法学 |
招生类别:非全日制硕士。
以下三项满足一项即可申报: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3年8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学位授予要求:
·完成校内规定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颁发修业证书);
·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非试点学科考生无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发表学术论文1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为学生本人,第二作者为导师,第一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
·完成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经学位分委员会审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学费 · 修业 · 学院 · 考试:
·学费(常规类):理工科10.0万、经管商文类10.8万(含论文指导阶段学费)。
·修业年限:学习阶段最长一般4年,最长修业年限5年。
·隶属学院:理工科隶属未来工学院,经管商文类隶属商学院。
·考试形式:先入学、后考试(参加每年5月全国同等学力水平测试)。
2.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
项目简介:同力申博是指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及有关规定,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学位,是国家为多渠道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而开设的,既可获取博士学位又能提升专业能力的重要渠道。
招生学科:主要为社科商文类(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及理工类学科。
报名方式:采取自主报名,或通过所在机构组织、联合招生培养单位集体报名。
招生要求:
·申请人须为已获硕士学位、来校进行同等学力博士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的在职人员,原则上须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四年;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学术水平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在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已开展深入研究,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果(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授权发明专利、获奖等),其中学术论文要求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且满足拟申请学科博士论文答辩要求;
·前期研究工作已达到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的要求;
·科研成果已获得或预计能够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项目特色:
·科技商学院,统一运营:由商学院统一运营社科商文类同力申博项目,全国一盘棋,科创平台统筹赋能,培养业界栋梁。
·培养前置,提升效率:采用更符合在职博士培养的流程方法,入学前完成选题、开题,带着明确的培养目标与规划入学。
·融合创新,定制培养:根据重点行业高端人才培养需求及合作单位人才发展规划,共同制定博士培养方案,为所在单位培养顶尖人才。
培养过程重点内容:
·完成博士论文: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撰写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博士论文;
·完成博士阶段课程:依据相应学科的博士培养方案完成全部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满足对应学术活动的要求;
·取得创新性成果:保证在申请博士学位时达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中提出的要求;
·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发表学术论文的科研成果须满足《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创新性成果要求的规定》中的相关要求。
与常规博士培养的异同:
·同力博士采取先选题、先开题的模式,确保申请人已具备一定的学术能力与研究基础,可通过非全日制形式完成博士论文;
·同等学力博士研究成果须获得省部级奖励,方可完成博士学位申请;
·综合考评、中期检查、课程安排、创新性成果等要求与常规博士培养一致,可参考《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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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咨询与联系
如需了解项目报考条件、招生政策、培养安排及最新招生信息,欢迎联系哈工大苏州高等研究院长三角教育教学中心。
·联系电话:0512-66528111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南官渡路500号太湖金港商业综合体K栋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 https://yzb.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http://som.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 http://hbs.hit.edu.cn
说明:上述信息均以当年发布的招生简介及教育部、哈尔滨工业大学及苏州高等研究院最新官方文件为准;如有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